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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搭的承诺:现代政治观念史40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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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14—16 世纪现代的酝酿,到17 世纪现代政治观念的“诸神入庙”、18世纪意识形态体系初具雏形,再到19—20世纪不同政治观念的实践,依照时间线索,按照主题演进,本书呈现出一部混搭的观念与行动互动史。

从一神退场、诸神入庙,到下沉到民间并与大众的日常生活相连,观念不断塑造着现代的形成。透过不同时代思想家的观念探索与政治实践,本书带我们了解各种意识形态的诞生、交错及趋同,以此去重绘现代政治的立体图景,于政治现实与政治想象间诉诸自我的理性判断。

484 pages, Hardcover

First published February 1, 20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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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剑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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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10, 2025
听过作者的演讲,讲得蛮搞笑的,也有深度。
作者用但丁来开启现代政治思想/观念史还是挺有眼光的。他在13世纪末、14世纪初宗教氛围浓厚的时代(国王和教会争夺全面控制权)强调对人性和理性的关注,提出了政教分离。
王权两体:国王的肉身之体和王位(王权,荣誉)的永生之体仿造基督两体(人性和神性)。
1688年的光荣革命王治(保留了国王的象征意义)加政治(王在法下),人民的身体与代表人民的国王之头相匹配,使身体论走向“人为自己立法”的现代政治论。

Karl Jaspers提出第一个轴心时代:800BC to 200BC东西方人类导师的出现(苏格拉底,柏拉图式,亚氏,佛陀,孔孟);第二个轴心时代,始于14到16世纪,科技进步重构了人的行为的理性特征。

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考脱离了道德,而从政治角度来理解政治。以权术操作政治(《君主论》)他尝试重启共和主义(古罗马,《李维史论》),两者共同指向如何政治地建国。但没有提供系统的现代政治观念体系。他的三副面孔:人文主义者,政治权术论者,和共和主义者。
现代国家建国的三个关键时刻:第一国家必须统一(马基雅维利的核心理念),第二国家必须强大(霍布斯更重视这一点),第三国家必须规范(洛克时刻,人民主权,权力分割,权力制衡,法治安排等)。

Hobbes个人主义立场。《利维坦》现代政治学的代表作。他主张权力的高度统一,成员需要把power让渡给主权者,接受统治。虽然个人在经济权力被侵犯时可以拒绝服从但他非常反感革命。他的个人主义强调人不能以能力大小来区别对待,由于社会机制的作用,人在社会意义上都是平等的。自然状态下的人尊从丛林法则。
人们转让权利、信守契约、坚定履行契约,是所谓第三自然法。依约达成正义,因承受恩惠而心存感恩,这成为第四自然法。每一个人都应当力图使自己适应其余的人,这就是第五自然法。
国家建构:为了抵御外来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权力即国家就此诞生。
人造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张力,人民和主权者之间的张力,王权和个人主义之间的张力,三大问题Hobbes没能解决。
Hobbes两幅面孔:个人主义和君主主义

洛克的代表作《政府论》虽然原创性不高,但汇编了自然法,宪制,和自由理论(生命、财产、自由作为诸权利的三大支撑点)。从常识出发,比起理想化的政治(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)更可贵。他把尊重生命、尊重个体、尊重财产、尊重规则,放置到建构现代国家的平台上,使人们愿意认取,并走出狂热的乌托邦崇拜。 他颠转了用绝对权威恢复秩序的传统思路,全力将国家置于个人权利之下,并以此作为稳定的政治秩序的根本保障。通过权利哲学(致力于用人们的权利去限制权力)建构起分权理论,确立起立宪君主制。
他的财产权比物化的财产权广泛得多,首先强调人对“自身”这个财产的权利。分权(立法、行政与外交三权)才能在制度上捍卫自然法不受破坏,使自然法真正成为国家组织化运转的基本规则。
约翰·洛克的契约论是一种双重契约论(社会和政府契约),与仅仅强调社会契约的政治思想家比如后起的卢梭不同。

Edmund Burke开始无政府主义,后来自由主义,再后来保守主义。他和洛克并列为英国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,但洛克以人的自由权利为起点,以契约建国,分权,为国家确立了保护个人自由的存在目的。伯克则认为在保护人的自由方面,神人关系胜于人人关系。在人定契约中引入神虽然可以提升契约的神圣性,但离神思人却是现代自由生长的直接条件。
自由主义思想的内部,存在两种张力,并且很难化解:一种张力内蕴于观念世界,这就是自由究竟是源自经验还是来自信念;另一种张力则存在于实践中,那就是自由究竟是在漫长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兑现的,还是由人在限定时间内达成的。
休谟和Adam Smith 从经验世界出发,为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奠立了经验基础(休谟强调在经验上承认财产权、契约自由和其他关于社会秩序的规定;斯密以人类的自利心和同情心为出发点)。

Jeremy Bentham and John Stuart Mill开劈了功利主义的道路,主张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”,从早期自由主义的信念表达转移到了所得计算,从捍卫权利转移到了权利得失。
Mill定义了现代自由“现代自由不是形上自由(freedom)而是形下自由(liberty),不是意志自由(free will)而是社会自由(social liberty),这是人们理解现代自由被引用得最为广泛的断言。”。

法国孟德斯鸠,贡斯当Constant和托克维尔共同点:以现代自由理念规训共和主义。孟德斯鸠明确强调了立法权、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割的重要性,由此对三权分立制衡的原则做出了最明确和透彻的阐述。人民执掌立法权,人民以代表制也就是代议制来行使立法权。”由于东方国家的“习俗、风尚、法律和宗教难以一一分清,所以不可能同时把这些东西统统改变。若想进行变革,不是征服者变,就是被征服者变。”
Constant明确指出古代人的自由是一种集体自由,现代人的自由则是一种个人自由。
甘地的非暴力抵抗运动之所以能成功跟殖民者的态度也有关,虽然胜利了但在过程中也反映出对人的生命的轻视态度(就算肉体被消灭也不反抗)。

古代是传承性权力主导,中世纪是宗教神权主导,而在现代体系中,国家是“人造的人”,人是人造国家中的活动者,人与人造制度这样的“双驱动力”,驱动了现代体系的运行。经由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建设,成了丘吉尔所说的“最不坏的制度”。

英美温和道路,基本制度是建立在现代自由基础上的立宪民主,同时存在保守主义及激进的自由主义,甚或社会主义。
德法激进道路(自由主义微弱)。法国大革命的激进性。德国专制统治强于法国,国家主义是其政治观念主流。

Berlin首创了两种自由:积极自由(free to do)的个人自我追求、消极自由(free from)的个体与国家权力。伯林对思想家两个类型的归纳,即“狐狸”和“刺猬”的归类,影响亦大。虽然溯其起源,这个归类没有独创性,但紧贴人们关注的重要人物,论述颇有英国绅士之风,即精准定位,适度分析,恰到好处。按照伯林的区分,但丁属于刺猬,莎士比亚属于狐狸。

波普尔完全是基于对极权主义的愤懑而展开他的政治哲学思考的,以自由主义对抗极权主义。在哈耶克那里,对西方社会内生的、崇拜计划的社会主义与准社会主义思维,以及它的蓬勃发展,他怀有极度焦虑的心情,这是他不遗余力抨击社会主义的现实动力。两者共同表现出在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进行理论决战的姿态。
哈耶克认为自由乃是自生自发秩序基础上形成的扩展秩序(expanding order)的结果。它既不来自宗教,也不来自道德,当然也不来自经验。这是对自由生成机制的一个新阐释,是哈耶克在自由观念史上做出的独特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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