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herine Lee33 reviews2 followersFollowFollowMay 16, 2021从翻开这本由《报道者》记者们撰写的书开始,里头的字字句句,在在使我感到触目惊心。事情从一个远洋渔工Supriyanto的意外身亡开始。记者调查后发现,他其实已不是第一个在渔船上莫名死亡的渔工。从与跑过远洋渔船的船员访问发现,这【不是人干的工作】。老板一让远洋渔船出海,就一定要赚满赚饱。在船上,下钩起钩随时超过二十四小时。当渔获很多时,船员往往一天只能睡两个小时,船在晃,浪再大,他们都可以睡着。但超长的工时,繁重的工作还不是最糟的。最可怕的是船上不均等的权力结构。船上的人常说,一条大目鲔和一个渔工同时落海,记得去救那条鱼。一只一百公斤的大目鲔价格台币好几万元(大约几千马币),菜鸟外籍渔工的月薪才一万元(一千多马币)。因此,在船上,渔获最重要。第二是船长。虽然人单力薄,但船长由于掌控着外籍渔工最终的薪水发放,变相成为船上拥有生杀大权的皇帝。根据渔工的说法,他们有时被命令不带氧气瓶就潜入海面下处理机械问题,会被体罚,电击,在海上只能食用受损的渔获,很难喝到新鲜的水,净水只给船长,有时他们得想办法把冷冻鱼仓里结的霜煮来引用。由于活得太惨,有些渔工干脆跳海自杀。生不如死,不外如此。你以为熬过两年的出海生涯,赎回卖身契,这些渔工就从此“上岸”了吗?想得太美了。在印尼直葛(Tegal)的一个村庄里,有人指着一个在水沟小便的人,告诉记者:“这个人从台湾回来,因为被船长打,现在精神不正常。”还有,四个月前,有个渔工从船上回来,因为没领到薪水,爬上电塔,跳下自杀了。从船老板,台湾中介,印尼中介,到别的中间人,如果有一人卷款潜逃,只要相互推托,就没人需要负责。理应保护渔工权益的印尼和台湾劳工部,在这里集体缺席。渔工因为不识字,因为贫穷所逼而签下的不平等工作条约,只让他们的困境雪上加霜。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法则,踏入文明社会的人类自以为摆脱,其实从来没有。说了这么多?大部分身为消费者的我们能做什么?(175页)我们可以拒绝购买没有生态标签的罐头和水产品。消费者和NGO的压力,如果足够强大,可以迫使零售商和品牌去确保售卖的东西符合永续概念,碳足迹受控,以及生产供应链没有奴役问题。在美国,前总统奥巴马已签署禁止血泪海鲜进入美国的法令。除了说出渔工的悲歌,书本最后一章也不失偏额的访问了船东。不少船东告诉此书记者,有的围网公司已经连陪了两年。由于太平洋岛国新启的按天收费制度(Vessel Day Scheme),现在的一艘围网船一年要买到两百五十个作业天才会赚钱,少过一百六十天就会亏钱。如果无法从岛国买到捕鱼天,渔船只好远渡不熟悉的公海捕鱼。身为台独老大也是Koo's Fishing Company董事长的辜宽敏说:“三年前很好赚的。以前赚一百,现在只能赚二十元。其它都还给岛国了。”书里也说到一些渔业不为大众所知的隐藏面,如:1. 高月薪(可达七万台币,近九千马币)但工作充满生命危险的海上观察员(类似稽查员),2. IUU (Illegal, Unregulated, Unreported)-船上非法洗鱼(和洗钱概念类似,就是将超过捕捞配额捕获的鱼转到其它船上),非法捕捞受保护海洋生物,报少渔获,3. 权宜船(由台湾老板经营,但注册在法律松散的国家如中东阿曼,太平洋吐瓦鲁等,有点类似境外注册的公司)。书里有群船员上了权宜船,被索马利亚海盗绑架后,惨被台湾船主,台湾政府和阿曼政府弃之不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