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聖經》是神所默示的,是基督教的經典。 《聖經》是猶太人和歐洲人的信仰經典,講述耶和華神和古代猶太人的歷史,並記錄先知的預言。 《聖經》分為舊約與新約。 《舊約》從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開始撰寫,直到耶穌降生前大約500年完成,前後經歷大約1000年左右。 《舊約》通常被分類為摩西五經(又稱律法書)、歷史書、詩歌智慧書和先知書四部分。舊約聖經全在耶穌誕生之前已寫成及被輯錄成書。 《舊約》誕生的文化背景是獨特的神文化社會。在猶太人看來,神的存在是真實的、無處不在的,神就是真理和歷史,《聖經》中的敘事都是真實發生的。在聖經最後一卷中提及不可任意刪減與添加,為絕對性話語以示聖經的完全。 《新約》共二十七卷,基本上於公元一世紀下半葉寫成,到三世紀初就已經基本確定,最終定稿則為四世紀末。 《新約》包括記載耶穌生平、言行的“福音書”,敘述早期教會情況的《使徒行傳》,傳為使徒們所寫的《書信》和《啟示錄》。雖然這幾個部份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,但是他們都有共同的主題,即強調耶穌的身份、生平和地位。 新約是指神已經或將要藉著耶穌基督實現的、與以色列的舊約和舊法相對的應許:「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我們裏面、寫在他們心上z